10/3/09 Flora_靈程札記:寄居

10/3/09

雅各對法老說:「我寄居在世的年日是一百三十歲,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,不及我列祖在世寄居的年日。」(創47:9)

親愛的弟兄啊,你們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;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的。(彼前2:11)

 

親愛的主耶穌:

 

為了辦理去中國的台胞證,需要台灣身份證,然而出國多年,身份證已不知放在哪裡。昨天去了台中戶政事務所,辦理身份證的遺失,以重新補辦身份證。身份證上的戶籍,用先生的叔叔家為住址。由於當年是在美國辦理結婚手續,因此在台灣並沒有結婚證書,所以雖然是先生的叔叔,也不能算是我的親戚,以致必須用〝寄居〞的身份來表達我在台灣的居住狀態。

 

辦理的人員很客氣的向我解釋為何要放〝寄居〞二字在我的身份證上,我則笑笑的對她說:「沒有關係!我們本來就是寄居在這世界上,聖經中說,我們在世上是客旅,是寄居的,都是暫時的過客。」我也對先生說,我們都是寄居的,我的家是在天上,那才是永遠的家。

 

主啊!不論未來有氣息的年日會住在何處,孩子只求住在您的居所內。如詩篇27:4所說:「 有一件事,我曾求耶和華,我仍要尋求: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,瞻仰他的榮美,在他的殿裏求問。」心中有了您,是我的滿足;能服事您,是莫大的恩典;有您所賜的教會與同工,是您讓孩子在地上預嚐天家的滋味。

 

再次為先生及家人的得救禱告,懇求您施恩憐憫,將真理的活路指引、照明在他們心中,開啟他們的心,教他們早早飽得您的慈愛與救恩。

2 Responses

  1. 神是不延遲的, 神是信實的, 除了禱告, 就是禱告, 要不停的禱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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